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简介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是 1997 年劳动保障部推出的第一种全国统考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合用范围从事办公室工作、平常事务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工作、为上司决策及实行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秘书资格证书全国统一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是国内唯一的秘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全国统一教材、试卷、考试时间,证书全国通用。获取秘书资格证书的申报条件:五级秘书(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 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2) 在本职业持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四级秘书(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2)获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3)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4)获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的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三级秘书(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2)获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3) 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二级秘书(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1)获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2)获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3)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培训教材及专家内容:(一)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原则》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根据。(二)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三)涉外秘书增长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长业绩评估范围。您可以访问()查看更多与本文《秘书职业资格证书简介》有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