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原则(试行)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十月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原则(试行)为加强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增进教师专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行措施》,制定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原则。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原则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国标,是从事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规定,是进行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根据。一、考试目的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重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1.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体现、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对的处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3. 具有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行和教学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措施,并能在教学实践中对的运用。二、考试内容(一)幼稚园教师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1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1.1 职业理念关爱幼儿,尊重每个幼儿的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理解幼儿教育在人毕生发展中的重要性,能认识到幼儿教育必须以每一种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 理解教师职业的光荣与责任,具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热情。理解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定,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1.2 职业规范理解国家重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理解《小朋友权利公约》。 熟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评析保育教育实践中的道德规范问题。理解幼稚园教师的职业特点与职业行为规范,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 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理解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知识,熟悉常见的幼儿科普读物和1.3 基本素养文学作品,具有很好的文化修养。 具有很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 具有很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 具有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与文字体现能力、信息获得与处理能力。2 教育知识与应用2.1 学前小朋友发展理解婴幼儿发展的基本原理。2.1.2 理解婴幼儿生理与心剪发展的基本规律,熟悉幼儿身体发育、动作发展和认知、情绪情感、个性、社会性发展的特点。2.1.3 理解幼儿发展中的个体差异及其形成原因,能运用有关知识分析教育中的有关问题。理解研究幼儿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