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硕士会财务管理细则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邮电大学硕士会的财务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硕士会各部门应本着财务独立、科学预算、精俭节省的原则,合理高效地使用硕士会的财产物资。生活部应做好硕士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运作的透明度。第三条 硕士会各部门须遵守并配合生活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章 财务管理部门及职权分工第四条 硕士会平常财务工作由生活部负责,全体会员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第五条 生活部在财务管理上的重要职责:(1) 建立健全硕士会财务管理制度;(2) 严格监控财务运作状况,定期向主席团汇报财务收支状况;(3) 负责硕士会各部门物品采购申请表的审批;(4) 负责硕士会物资财产的保管和发放;(5) 负责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催缴。第六条 财务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包括出差),必须与有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第七条 财务人员应严明纪律,坚决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公开性。第八条 有关财务管理人员应分三个环节对收款与支款进行全过程监管:前期:申请经费部门应填写《西安邮电大学硕士会物品采购申请表》等资料;中期:重要检查款项与否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检查用途与否被变化等。后期:检查资金实用与计划差额等;购置的物品必须有正式发票(正式发票是指三联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对于确实无法开发票的物品,可视状况予以一定数额的报销。第三章 经费申请及报销程序第九条 经费申请:硕士会活动经费的执行以报销制度为主,所有活动的经费采用先自垫后报销的政策。各部门在组织活动之前都必须向办公室提交活动筹划书,并在筹划书后附物品采购申请表,包括活动所需购置的物品、用途、数量、金额等。活动前申请经费部门的负责人应对所需购置物品的价格作充足的市场调研。第十条 经费使用:一、使用与监管:活动经费由活动主管部门两人及以上共同使用以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须索要正规发票,每一种发票的昂首都应有西安邮电大学字样。每一笔经费的报账清单、报账凭证需统一交至生活部。二、报销:(1)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向办公室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包括前期准备和活动内容,以及经费支出的详细帐目;并将《西安邮电大学硕士会经费支出明细表》交至生活部立案。(2)花费金额统一进行报销。(3)报账凭证需要对应部门负责人签名并报主席团审批。(4)报销发票程序:报销发票须注明报销日期、用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