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星级”达标考核措施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条 为了使企业所辖各收费站的收费人员 “星级” 达标考核工作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通过考核充足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的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为员工绩效工资和职业发展的制定提供根据。第二章 合用范围 第二条 我司所辖各收费站全体收费人员。第三章 实行措施 第三条 本措施实行 90 分起评制度。 第四条 90 分起评,是指可以基本满足本岗位的对应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及所涉文献规定的规定,各岗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都能达到的原则。 第五条 本措施以 90 分为起评分,根据平常工作考核进行加分和减分,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月星级,星级成绩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并记入本人档案。 1、奖分根据 a)工作突出者:指每月的正常考核中在收费业务、文明服务、遵章守纪等几方面尤其突出人员。 b)特殊奉献者:指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合理化提议有推广价值被采纳、科技革新有应用价值等,即在本职工作以外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 2、扣分根据 a)不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者:指在平常工作中,违反上级部门或本站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收费纪律、安全纪律、军事化管理制度等。 b)收费业务不纯熟者:指在平常工作中不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如有关工作记录及有关记录报表填写不精确、收费系统操作不娴熟等。 c)平常工作不文明者:指在平常工作和待人接物期间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如收费发卡期间不使用文明用语、看待司机态度生硬、着装不规范、服务标识不齐全、待人接物态度蛮横等。第六条 本措施由企业收费稽查部组织实行,实行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1、每月 5 日前,各收费站完毕上月星级考核数据记录工作;每月 10 日前,企业公布上月星级考核成果并下发告知。2、星级考核形式分为所在收费站考核、收费稽查部考核两部分。3、收费站负责提供有关考核数据,收费稽查部进行核查记录打分,并将考核成果报企业领导审批。 第七条 企业设置收费站星级达标考核复议领导组,由企业领导班子和各收费站长构成。被考核人员如对考核状况有异议,经企业星级达标考核复议领导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成果反馈到申请人。 第八条 新录取收费员自录取之日起第一种月不参与星级达标考核,只发放基本工资。第二个月参与正常星级达标考核,初次星级达标考核成绩至少达到 80 分,否则予以停职培训。 第九条 经考核,下列状况需停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