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2025年司法考试商法船舶优先权

2025年司法考试商法船舶优先权_第1页
1/2
2025年司法考试商法船舶优先权_第2页
2/2
司法考试商法:船舶优先权。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照资料。 1.船舶优先权的概念 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祈求人根据海商法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祈求,对产生该海事祈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船舶优先权的特点 船舶优先权具有如下某些突出特点:(1)法定性。(2)秘密性。(3)随附性。 3.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祈求及其受偿次序 (1)劳动祈求权: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酬劳、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祈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祈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祈求。 (4)海难救济的救济款项的给付祈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祈求。 以上海事祈求应优先于其他祈求受偿。同属具有船舶优先权的祈求权中,受偿次序按上列(1)至(5)的次序排列。同一优先项目中,如有两个祈求,应不分先后,同步受偿。受偿局限性的,按比例受偿。不过第(4)项有关救济款项的祈求例外。救济款项中有两个以上优先祈求权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同步,假如第(4)项海事祈求后于第(1)至(3)项海事祈求发生的,第(4)项也应优先于第(1)至(3)项受偿。 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留、拍卖船舶和分派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祈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4.船舶优先权的消灭 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重要有:(1)船舶灭失。(2)殆于行使权利: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祈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而消灭。(3)司法拍卖。(4)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 60 天不行使而消灭。 5.清偿次序: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2025年司法考试商法船舶优先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