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工作职责与流程第一类 商场形象规定和措施户外区域1)户外装饰1、重大节假日及企业的庆典活动需进行户外装饰时,如设置花坛、花池、悬吊装饰物等,须提前 15 日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对应的平面图纸或施工方案,经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审核后定稿。2、设计图或效果图由申请单位提供,营销部负责审核并报送上级部门,后勤部和工程部负责施工材料及施工事宜,保安部负责装饰现场的安全和平常维护工作。3、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出现任何问题,经企业调查后由有关单位承担损失。4、广场的装饰应美观、大方、健康和安全,可以体现商场的风格与档次,设计时应考虑到交通行走的以便和安全。2)户外媒体① 灯箱灯箱是本商场的重要宣传窗口之一,着重体现着商场的形象、品味和特色,直接反应本商场所经营商品档次与风格,为能使其充足、有效地发挥宣传作用,展现商场风貌,特制定本措施。一、分派与使用申请1、按照企业经营格局规划,灯箱分派到各个楼层负责招商,再由各楼层对各厂商进行分派或招标。(灯箱分派如有变动,按最新措施施行):2、厂商获得灯箱使用权后,需到营销部登记立案,签订协议,并缴纳费用。灯箱有效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不得少于六个月,营销部将对其使用状况详细登记。二、管理及维护1、灯箱宣传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有品味、有新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规定,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广告效果。2、灯箱只能单一品牌使用,不得多品牌共用,严禁宣传特价、处理商品。3、营销部于灯箱使用协议期满前 1 个月告知各楼层负责人进行招商,各楼层在接到告知后进行招商,并将招商初步意向报于营销部,由营销部与厂商签定灯箱使用协议。各楼层招商工作必须在 7 日内完毕,如未按期完毕,营销部将通报企业,由企业进行惩罚。4、灯箱由营销部统一设计和制作,厂商不得自行公布。厂商在得到灯箱使用权后 1 天内向营销部提供灯箱设计的有关资料和规定,营销部 2 天内出样,厂商验稿后签字,然后营销部于灯箱使用协议生效期前公布,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状况未准时完毕酌情延长灯箱使用时间。5、营销部按灯箱收费原则收取对应费用,费用由厂商直接交至财务部,营销部保留收费单复印件予以立案。6、灯箱由营销部直接管理,根据企业需要,营销部随时有权收回灯箱使用权,剩余费用由营销部出具证明,财务部退还。7、灯箱的照明应保证明亮醒目,如遇意外状况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损坏有关人员须在 1 天内由楼层告知电工或工程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