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7其他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继续教育大纲由继续教育对象、继续教育目的、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和课时安排五部分构成
1.继续教育对象生产经营单位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聘任其他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
其他安全类别包括交通、铁路、民航、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业、林业、军工(兵器工业)等行业或领域
2.继续教育目的使继续教育对象掌握有关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方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原则和规范,熟悉有关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的新理论、新措施、新技术,完善有关专业知识构造,提高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3.继续教育规定3
1 继续教育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课时实行
2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3 年)内,继续教育课时不得少于 48 课时
3 继续教育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采用集中讲课、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讲求实效
4.继续教育内容4
1 道路交通 职业道德规范 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原则和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 道路旅客运送安全管理
2 道路货物运送安全管理
3 道路运送企业车辆安全管理
4 道路运送企业驾驶员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技术
1 交通监测技术
2 车辆安全技术
3 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技术
4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与防护技术
5 道路运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
6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4
2 水路交通 职业道德规范 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原则和规范 水路交通安全管理
1 水路交通安全管理概述
2 船员管理
3 船舶安全与出入港管理
4 通航环境管理
5 货物管理
6 船舶防污染管理
7 港口安全管理
8 水路事故与应急管理
9 船运企业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水路交通安全技术
1 船舶货运安全技术
2 船舶导航技术
3 全球海上遇险搜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