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行措施重点摘读1
自起本省参与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本省将于今年下六个月参与试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由教育部结合本省实际商省教育厅后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确定,并及时将面试成绩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与面试
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笔试重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与否具有对应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体现、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行、评价的知识和措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重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体现、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行、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或纸笔考试进行
面试通过构造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按不一样学段教师资格种类分别确定,详细内容见附件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上六个月
详细考试时间和有关安排在举行考试的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与以往本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获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有效期内,免于笔试;本措施实行前已经入学的师范专业学生,在毕业时仍执行直接认定的有关政策
报名参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如下条件: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规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