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县级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原则一、等级必备条件标号项目原则等级阐明评估细则1馆舍建筑面积(平方米)250012150032财政拨款总数不低于全县(市、区)人均(元)1
001服务人口≤60 万
此项规定政府财政经费拨款必须达到对应的原则
人口:指常住人口数(含户籍人口和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
财政拨款:财务报表中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之和
901服务人口在 60—80 万(最低拨款总数不得低于上档 60 万人口总数的下限)
801服务人口>80 万(最低拨款总数不得低于上档 80 万人口总数的下限)
3033实现免费开馆,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项)51指运用馆舍和室外活动场地开展的每周均有活动(或全年达40 次以上的季节性专题活动)并予以公告的免费服务项目
“项”是指免费的演出、电影、视听、展览、阅览、培训、讲座、游艺、体育以及免费为群众业余文艺团体提供活动场地、免费发放资料、设置读报栏等不一样类别的服务项目,以及在不一样地点同步开放的同一类项目
按阐明中的项目计算
42334馆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活动时间(小时/天)51以全年正常开馆日计算
含馆辖室外活动场地举行的免费活动
不含收费项目的活动时间
42335举行文化站人员培训班(期);文化站业务干部培训率不低于 25%31以乡(镇)文化站和小区(村)文化干部为重点开展培训,文化站(室)人员每四年轮训一遍,考核年度的培训率不低于 25%
以期(班)次为计算单位,每期人数不低于20 人,每期不低于 16 课时
22136馆内必备的专用设备总值(万元)601指根据文化馆功能需求必备的专用设备,如:流动演出、展览设备和教育培训、数字化加工和服务设备等,不包括建筑设备
以财务帐目所认定的数据或其他可以提供的可供查阅的档案资料为根据
4523537业务人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