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用 热 合 同 合同编号:供热方(甲方):用热方(乙方):签订日期:年 月为了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本协议内的标题只为方便参考而设,并不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且不应限制、改变、扩大或以其他形式影响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
2、本协议中对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法律规范性文件条文的提述包括不时修订、编纂或重新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法律规范性文件条文
第一条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词句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意义:1
本合同:指此“供用热合同”,包括随时修改的此合同所有附件、补偿协议
热、用热:指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约定的由供热方提供用热方使用的蒸汽和(或)热水
热费:用热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就使用的用热量向供热方支付的款项
计量装置:安装于指定位置,用以测量用热方用热量的计量表及所有附件
瞬时流量:单位时间内流过计量装置管道处的蒸汽或热水的质量
量程:满足计量装置精度要求的计量范围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管损:蒸汽或热水通过供热管道输送过程中自供热方总流量出口处到用热方计量装置处的损失量
支线阀门:安装于自供热方主管道接出供应用热方用热的支线管道,控制用热方用热开闭的阀门
疏水:用热方用热过程中用热设备及管道中产生的冷凝水
不可抗力:双方在订约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开、不能克服的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暴雨、冰雹、地震、海啸、雷击或台风等严重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府法律法令的颁布或改变,政府行政的干预等
第二条 用热地点、用热性质及用热量(一)用热地点范围:(二)用热性质为以下第__项:1
工业生产用热2
其他用热(三)用热方申请用热量为以下第_1_项
蒸汽量为额定吨/小时,最低/吨/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