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法律规范1 总则1.0.1 为了提高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施工质量,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 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1.0。3 本法律规范不适用于下列金属管道的施工:1 石油天然气管道;2 长输管道;3 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4 海上设施和矿井的管道;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 。1。0。4 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本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1。0。5 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及材料借用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出具书面文件。1。0。6 现场组装的设备所属管道的施工,应按制造厂的产品技术文件进行,且不得低于本法律规范的规定.1。0。7 本法律规范应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184 配合使用.1。0。8 工业金属管道防腐蚀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1.0。9 工业金属管道绝热工程的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法律规范〉GB50126T 和设计文件的规定。1。0。10 工业金属管道的施工,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管道元件公称压力(PN)由字母 PN 和无因次数字组合而成,表示管道原件名义压力等级的一种标记方法。。2.1。2 管道公称尺寸(DN)由字母 DN 和无因次整数数字组合而成,表示管道元件规格名义尺寸的一种标记方法。2。1。3 工业金属管道由金属管道元件连接或装配而成,在生产装置中用于输送式艺介质的式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它辅助管道.2。1。4 压力管道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1Mpa(表压)。且公称尺寸大于25mm,用于输送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的管道.2。1。5D 类流体管道指不可燃,无毒或毒性为轻度危险程度、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 和设计温度高于-20 度但不高于 185 度的液体管道。2。1。6C 类管道不包括 D 类液体的不可燃、无毒或毒性为轻度危害成度区液体管道.2。1。7 管道元件指连接或装配成管道系统的各种零部件的总称包括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2。1。8 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管道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