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烟办综〔〕86 号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有关印发湖南省烟草专卖局(企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措施的告知各市州烟草专卖局(企业)、省烟草职工培训中心:现将《湖南省烟草专卖局(企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附件:《湖南省烟草专卖局(企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措施》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主题词:人事 行政人员 选调 措施 告知分送:局领导、省局机关各处室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07 年 6 月 5 日印发打字:黄小红 校对:冯振华 (共印 5 份)附件: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文献湖南省烟草专卖局(企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措施为规范省局(企业)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暂行措施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组织机构
成立省局(企业)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的局领导担任,组员由人劳处、监察处、政工处和有关用人处室负责人构成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劳处
(二)工作职责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考察
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方案的详细制定和实行
二、公开选调人员的范围及应具有的条件和资格(一)人员范围:全省系统在册员工(含由省局统一招聘的新进员工)和省局(企业)机关员工中副处级如下人员(不含副处级)
(二)公开选调人员应具有的条件和资格: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龄原则上为男 40 周岁如下,女 35 周岁如下;3、在本省系统内工作时间满 2 年;4、身体健康;5、未婚或夫妻双方已经有一方在长沙工作的优先考虑; 6、在文娱、体育、写作、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专长的优先考虑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一)有编制空缺的部门提出选调人员需求申请,报部门分管局领导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同意
(二)在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