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英文译称 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 从开始,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一、考试根据文献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有关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措施>的告知(人发[]87 号)、《有关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措施>的告知》(国人部发[]13 号) 二、报考条件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措施》第六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7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9 年。 (二)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5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7 年。 (三)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3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5 年。 (四)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2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3 年。 (五)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1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2 年。 (六)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1 年。 (七)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工作满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 个科目,只参与《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有关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