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企 业 集 体 合 同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 工会或职工代表):XXXXXXX 有限公司 XXXXXXX 有限公司工会 委员会法定代表人:XX 职工人数:X 人协商首席代表:XX 协商首席代表:XX 职务:XX 职务:XX 协商代表(姓名及职务): 协商代表(姓名及职务):XX 总经理 XX 工会主席 XX 项目总监 XX 工会委员 XX 运营总监 XX 女工委员 XX 运营总监 XX 工会委员 XX 市场总监 XX 工会委员 协商代表人数:5 人 协商代表人数: 5 人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经济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国家和我省的其他有关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及其他有关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甲乙双方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酬劳第四条 甲方实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工资制度,职工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等组成
第五条 甲方每月2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上月职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甲方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职工工资
第六条甲方支付给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1500 元/ 月,且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职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按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按职工本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且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