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天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报废、闲置、更新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GN—SJ—006版 次: A—2024 编 制: 生产技术部 审 批:部门经理 持 有 者:发布日期 : 2005 年 3 月 26 日实施日期: 2005 年 3 月 28 日 设备报废、闲置、更新管理制度1、目的对设备报废、闲置、更新做出规定,确保设备性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生产分公司设备报废的管理工作
1 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报废、闲置、更新的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4
1 设备报废的依据:4
1 设备役龄长,主要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经大修技改后经济效果很差
2 按行业规定应予以淘汰的高能耗设备和效率低、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
3 大修或改造不如更新经济的设备
4 按规定的使用年限提足折旧,且技术状况差的
5 设备发生事故而导致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设备
6 严重污染坏境的,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改造不经济的设备4
7 设备在库中长期积压或封存,造成设备残缺或腐蚀
2 设备报废手续:设备报废,必须按分级管理权限和报废条件规定,单台价值 3万元以上的设备,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价值 3 万元以下的设备,由各分公司生产技术办组织鉴定,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上报生产技术部批准报废
1 生产技术办根据辅机设备技术状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并上报生产技术部审核
2 生产技术办对列入报废对象的 3 万元以下小型设备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论证,并形成纪要
生产技术部组成鉴定小组对列入报废对象的大、中型设备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论证,并形成纪要
3 生产技术办将待报废设备分类型提交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报生产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