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现场管理制度制度名称工厂车间现场管理制度受控状态编 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 1 章 总 则第 1 条 为法律规范车间的现场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车间工作氛围,保证工厂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各生产车间及其所属员工
第 2 章 员工现场纪律第 3 条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根据工厂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第 4 条 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正确佩带员工证
第 5 条 员工因特别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根据工厂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能离开
第 6 条 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第 7 条 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 8 条 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 9 条 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特别情况须报消防安全小组批准
第 10 条 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 11 条 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第 12 条 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 13 条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东西、吸烟、看小说及报刊等
第 14 条 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服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 15 条 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工厂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丑恶现象
第 16 条 员工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 17 条 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浪费现象
第 18 条 生产现场无特别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办公桌椅
第 19 条 严禁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