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流转卡管理办法一、 目的 为法律规范产品工序流程,便于生产统计员核对生产过程中产品数量,防止产品生产过程中数据出现异常或产品混淆、误用,便于准确记录产品质量状态的好坏,确保帐、物、卡一致,达到产品质量追溯的目的
实施范围流转卡适用于流转卡内容规定了的各班组各生产工序的质量控制及追溯
服务并满足于生产管理系统对生产流程的实施监控使用
由工艺技术部负责本工序流转卡的制订、打印、交付使用的工作,生产科负责装订下发、法律规范执行的工作
工序流转卡在生产工序环节为避开丢失现象,实行统一的定置管理,放置位置定位于下料班场地报刊架
工艺技术部、生产科、质量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日常运行监管由生产科技术专工负责
各生产工序的直接操作人负责每道工序的及时、工整填写
质量管理部所涉及到的各有关工序,由质检作业的操作人员本人做每道工序的质量状态确认和及时、工整填写
三、实施本流转卡的原则1
流转卡自产品制造或再加工时的首道工序即开始启用,到成品入库为止,所有工序必须做到:操作者本人经过自检、互检、专检后确认合格且有完整、公正的签名(含作业日期)
产品所有工序未执行完成不得入库,仓管不得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四、《工序流转卡》的使用说明:1
首件或首组工序在作业时,由本工序的操作者本人填写好,质检部门首件检验合格签字后,再批量生产作业,质检人员根据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签名确认
工序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或废品,操作者在自检发现后应及时交质检人员进行复检并协助分析导致不合格品出现的原因,质量管理部根据实际产品的状态给出成因分析、处理意见,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成,产品暂停流转
下道工序在接收上道工序的产品时,应进行复检并检查上道工序是否已签字,流转卡有没有质检员签名确认,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如不符则交还给上道工序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执行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