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内部分包预结算制度1 目的为提高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法律规范各项目工程预结算的管理,结合工程特点及承发包模式,通过合理确定分包方预(结)算,有效控制工程成本,进而提高工程预算工作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南昌片区区域公司,及其下属各项目部
1 公司商务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 公司内各项目部从事工程预算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
4 预结算流程4
1 内部分包每月预结流程4
2 内部分包最终结算流程每 月 15 日 ,分包上报截止15 日 形 象 进度,提出预结申请施工员材料主管技术总工生产经理项 目 商 务部 审 核 计算 产 值 与应付款分公司商务部审核中心商务部审核每月 25 日前送至财务存档备案入账项目经理复审质量安全分公司经理审核中心商务总监审核分 包 提 出结算申请施工员材料主管技术总工生产经理项目商务部核对审核生产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复审质量安全技术总工质量安全施工员项目经理4
3 流程说明:①由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提出预结算申请(预结进度申请单及工程量明细表),经项目各部门(施工科、安全科、技术总工、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对预结进度申请单及工程量明细表进行确认并对分包单位的预结算给出各部门的专业意见,项目经理对进度申请单总体内容负责并签署意见
②根据各部门联签确认的项目预结进度申请单及工程量明细表,收集完整资料(施工蓝图、图纸会审记录、联系单、分包违约单等)后项目商务部与分包单位核算当月分包已完成的产值或合同总造价,经项目经理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与分包单位办理预结算
③项目预结单经项目相关部门人员联签确认后,上报公司/分公司商务部,进入公司级预结算流程;④分公司/公司商务部负责对分包进度预结进行审核,商务总监进行审批后报送财务部;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