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及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
0 目的对公司所需产品(工程队伍、材料、设备、服务)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开进行招标采购;以优质、最适合的队伍、厂商,获得最新信息、最佳的资源组合,最大程度降低工程成本,为公司制造更大经济效益
0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3
0 术语和定义3
招标人:指招标受托人:招标采购中心
投标人:指经审查确定参加投标的法人单位、团体、投标联合体或个人
工程类采购: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采购
服务类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策划、营销、物业、办公用品等
集团集中(战略)采购:招标中心对特定的设备或材料以集中统一的一次招标确定该项采购内容的中标人
0 直接委托:指受产品及行业垄断等影响、供方选择只有一家,无法通过招标、议标采购,且集中采购不满足需求的,完善审批手续后可采纳直接委托合作的方式
招标采购中心5
招标采购中心负责集团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类、材料设备类、非工程类招投标的组织实施部门
根据运营中心批复后的各公司招标采购计划,编制本部门招标采购工作计划,依照批准的计划执行招标采购工作
组织投标单位资源、参加投标单位考察,负责投标单位的报批
组织商务标、技术标的编制工作
汇总编制招标文件及呈批,组织招标文件的发放
组织招投标过程的答疑及现场踏勘工作
组织回标、开标、评标及编写评标报告
负责市场调研、信息收集,信息化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内部材料、设备品牌价格及合作伙伴的信息资源库
参加后评估工作
预结算中心5
负责商务招标文件的编制
根据招标中心提供的招标文件需求,进行编制标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