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为深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措施(试行)》的规定和《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措施》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鼓励青年医师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实践,尽早成才;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措施,拓宽知识面,为此后发展打下扎实基础;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提高临床技能和诊治水平;重视医德医风培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组织领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院科两级管理
医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各有关职能科室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任委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详细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名、外派以及协同专业规培的管理工作
各协同专业科室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小组,详细负责住院医师在科室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拟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工作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培养目的通过系统、规范的培训,使住院医师成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五、培训实行1、培训时间本科毕业生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 3 年;硕士和博士可根据与否有临床经历确定培训时间;住院医师完毕规范化培训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进入对应专科医师培养阶段
2、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原则细则等规定,接受公共科目、临床实践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等培训
临床实践技能以临床带教培训为主,公共科目和专业理论以自学为主
六、考核1、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结业考核
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分平常考核、临床轮转出科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状况、临床实践指标完毕状况、临床综合能力和业务学习活动等方面
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医院负责组织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