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工程签证单编制细则一、工程签证办理流程1.在施工中需要签证事项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分包单位及时通知项目部,一同到现场核实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真实性,同时与分包单位进行签证申报时限的交底;在签证事项完成后,应在 5 天内,分包单位要报签证单(项目部可以在完工同时,实行下发工作联系单等形式督促分包单位),不及时申报视作为分包单位自动放弃,不再办理签证.2.若我方签证意见与乙方有分歧时,项目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意见返还分包单位并存档,同时必须在*10 天内双方协商解决完毕;3.如分包单位确有特别情况无法办理的,必须由分包单位编写经签章的书面情况说明作为附件;签证事项完工后超过 5 天不足 1 个月的,需向公司工程部主管领导申报关于签证延期的情况说明,经签批同意后申报签证;签证事项完工后超过 1 个月申报的,工程部需向董事长申报关于签证延期的情况说明,经签批同意后申报签证;二、工程签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签证单应注明合同编号并根据公司的要求统一编号。签证表格按公司统一制定的表格进行填报;(编号原则:ZTWZ—项目名称首字母—年份+序号)2.项目部增强成本意识,在竣工图上可计算的项目,不予办理签证;3.严禁以会议纪要、施工备忘录、施工签证、往来函件等形式进行赔偿、补偿、奖励及上调价格;4.签证单一式三联:分包单位、工程部和预决算部各一联。签证单必须加盖工程部章;5.工程签证单、签证原始记录及所有的经济类文件,必须由工程部签署并经主管工程领导签字后加盖工程部印章方为有效;6.签署意见1)应明确,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的签署意见应一致,可以相互补充,但严禁相互矛盾.严禁在原件上乱涂乱改;2)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的签署意见需客观描述自己的观点(例如:现场有什么客观存在的问题、如何克服解决这些问题、确认完成的工程量等),避开只签署“情况属实"、“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三、工程量填写1.不能出现金额。工程签证单属于工程量的确认,不能确认费用,因此整份工程签证单中不能出现任何金额(转扣签证要求同此);2.工程量一致.1)签证理由和工程量要求与原始记录凭证中项目工程师签署的意见一致;2)工程签证单首页工程量必须与所有原始凭证的工程量之和一致;3)工程签证单三联工程量应一致;3.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理由、工程量和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1)签证理由.分包单位需要将签证理由客观描述清楚(例如:签证内容如何产生、现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