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情况说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建筑面积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类别结构类型幢 数层 数地上: 地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监督登记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是否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时间或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或房屋安全状态分类工程建设各方目前是否存在质量纠纷工程建设各方目前是否存在合同纠纷其它需说明的工程质量情况本工程已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任 何 质 量 问 题 , 均 符 合 质 量 要 求 。本单位填报的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 本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同意承担虚报、瞒报资料造成的后果和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建设单位公章:填 报 日 期 : 年 月 日备注:1 、本《工程质量情况说明》由工程建设单位出具。2 、填报的工程名称、地址、面积、层数和建设单位名称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3 、工程类别应填写“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 。其中厂区内的办公楼及宿舍等属“工业建筑" 。4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监督登记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审查结论、其它需说明的工程质量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非必填内容),其它内容为必填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