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及报告制度第一章 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法律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控股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程序,使项目品质在施工全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以满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第二章 质量问题分类第三条施工质量问题分为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三大类,界定准则如下:(一)一般质量问题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影响缺陷,未满足规定的设计要求,但不影响产品质量等级评定及使用性能。或施工管理不当、地质勘探错误、设计差错、使用不合规材料等原因导致损失浪费涉及金额在 5000 元以下的不合格.如:1、阴阳角不顺直,墙面局部不平整,垂直度偏差未超过法律规范要求;2、地面局部不平整、起沙;3、墙地面细微裂缝;4、饰面材存在局部色差;5、开关插座排列不整齐,给排水管未横平竖直。(二)严重质量问题指严重性超出一般质量问题,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不能满足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等级的质量问题,或施工管理不当、地质勘探错误、设计差错、使用不合规材料等原因导致损失浪费涉及金额在 5 万元以下的不合格。如:1、电器不能正常使用;2、给水管水压不足,造成无法供水;排水不畅,管道渗漏水,造成大面积积水、漏水的;3、屋面、窗户、卫生间、厨房、外墙渗漏水、地下室底板渗漏水;4、栏杆、门扇、窗户安装不到位,导致脱落,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5、地面大面积空鼓开裂、起砂;6、混凝土结构成型出现严重蜂窝、麻面、露筋等;7、脚手架、模板支撑搭设不牢固。(三)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发生人员伤亡,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质量损伤,或施工管理不当、地质勘探错误、设计差错、使用不合规材料等原因导致损失浪费涉及金额在 5 万元以上的不合格。如:1、发生塌方事故;2、发生爆炸事故;3、发生火灾事故;4、墙地面出现较大裂缝,建筑物、构筑物出现超出正常范围的沉降;5、消防系统不能正常使用;6、栏杆、门扇、窗户脱落,且造成人身重伤、死亡;7、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挖机等机械设备倒塌损毁;8、其他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重伤、死亡的安全事故;9、其他因质量问题导致负面影响广泛传播,影响公司声誉。第三章 职责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