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四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大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同意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置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置人大常委会,因而人大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权力比较 审查权同意权变更撤销权全国人大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状况汇报中央预算和预算执行状况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不合适的决策地方人大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状况汇报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状况汇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本级政府预算决算不合适的决策【注意】①审查权:全国人大既可以审查中央预算草案,也可以审查地方预算草案;地方人大审查本级预算草案 ② 同意权:各级批各级的,全国人大批中央,地方人大批地方 ③ 撤销权:全国人大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撤销本级 2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力比较 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地方人大常委会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策【注意】区他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人大常委会为常设机构)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详细工作)编制、执行、提案、汇报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编制、执行本部门、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报执行状况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职权表述对的的是( )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状况的汇报 B
审查和同意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C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