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伙协议合伙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平昌县岳家镇双竹村谢家沟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岳家镇涌水村青岗咀聚居点建设项目 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四川建基建筑有限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1、甲方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大写捌拾万圆),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66
2、乙方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40 万元(大写肆拾万圆),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33
五、资金的管理1、甲乙双方出资的所有资金均存于双方确定的独立账户统一管理
2、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合伙人不得私自挪用
3、对于项目 10000 元以上大额开支,甲乙双方必须有知情权
六、盈余分配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合伙期间如产生与合伙项目工程有关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请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退伙1、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2、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权利与义务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合伙项目的一切内财务收入,支出的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加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作为合伙项目的出资合伙人,不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但乙方有权了解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财务动态
3、甲方在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的大额接待费用支出必须要让合伙双方有知情权,并留存相应的凭据
4、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