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工作内容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业主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举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不同而有繁有简,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量。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按现行规定,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首先应报送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国家计委。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要求,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初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从建设总规模、生产力总布局、资源优化配置及资金供应可能、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还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审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国家计委不予审批;凡属小型或限额以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关系由部门或地方计委审批。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讨论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2.可行性讨论阶段 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开展项目可行性讨论工作。可行性讨论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1)可行性讨论的工作内容. 可行性讨论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进行市场讨论,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 2)进行工艺技术方案的讨论,以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能性问题; 3)进行财务和经济分析,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合理性问题. 凡经可行性讨论未通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讨论报告的内容。可行性讨论工作完成后,需要编写出反映其全部工作成果的“可行性讨论报告".就其内容来看,各类项目的可行性讨论报告内容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讨论工作依据; 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进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