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成本管理水平,强化项目施工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项目目标成本是指工程项目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完成合同确定的工程量所应该达到的成本水平,即作为项目成本管控及后期效益评价的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项工程项目
第二章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 确立子公司董事长为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作为成本责任中心
第五条 各子公司成立由董事长组织项目经理、工程部长、物资部长、机务部长、财务部长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成本控制小组”,根据招投标文件、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参考国家和行业定额编制项目预算成本,并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项成本控制
第六条 集团本部与各下属集团成立“项目评价委员会",负责对工程项目目标成本的审查、批复、评价以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等工作
“项目评价委员会"由集团领导及工程、财务、物资、机务、人才审计等部门领导组成,办公室设立在工程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图 1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机构第三章 成本的编制第七条 成本构成成本费用构成见下图:图 2 成本构成第八条 目标成本的编制原则(一)先进性原则制定目标成本应体现比本公司历史成本先进,比同行业平均成本水平先进,在成本管理方法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二)客观性原则制定目标成本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考虑成本费用的实际支出水平,反对不切实际的空想目标
(三)可行性原则一是目标成本指标在实际运作中是可行的,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二是目标成本指标分解到各施工组后,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目前的管理水平和职工的接受程度
(四)灵活性原则目标成本一般是在比较全面了解和分析当前主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但由于施工现场作业的不可预见性,就要求适时调整和修订目标值,以适应变化的情况和管理要求
第九条 目标成本管理工程流程(一)项目进场后,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