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沪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一、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即对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的存在和整改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面责任
2、项目经理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组织考核并执行奖惩
3、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策划,组织编制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并保证其有效使用;依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在开工前对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编制管理规划,实施事前控制
4、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经济承包中应有安全生产指标等内容
5、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安全目标,并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目标考核
6、负责按公司分包管理规定提供分包方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资料,分包方经评审合格后方可使用
7、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负责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8、组织对分包安全技术交底;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必须按公司规定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界定分包方的具体安全生产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把分包方及其作业班组纳入安全共管体系,实施有效监管
10、组织制定和实施针对工程项目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
11、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12、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仔细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意外损害保险工作
13、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的“三级”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纪律教育
14、坚持“生产必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