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之高处作业安全要点 高处作业安全要点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米)有也许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占有很大的比重,高空坠落事故也诸多。按如下要点作业,有助于保证作业安全。 (一)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应症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如穿软底鞋戴安全帽;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三)高处作业点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的施工,必须在高度 4—6 米外设一层固定的安全网,每隔四层楼再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并同步设一道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网。 (四)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和上料口,均要设围栏、盖板或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的出入口,必须搭设板棚或网席棚。 (五)施工过程中,对尚未安装的阳台周围,无边架防护的屋面周围,框架工程楼层周围,脚手架外侧,跑道(斜道)两侧和卸料台的外侧,都必须设置 1 米高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六)脚手架必须结实、稳定,能承受容许的所载荷,在多种气候条件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对高度 10 米以上的脚手架,应在操作层下面增设一层架板或安全网,作为安全层。 (七)在天棚和轻型屋面上操作或行走,必须先在上面搭设跳板或在下方满搭安全网。 (八)层高 3.6 米如下的室内作业所用的铁凳、木凳及人字梯等,一定要拴牢固,并设置防滑装置;直梯底部要采用防滑措施,顶端应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当结合工程特点,对应地制定多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其规定如下: (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波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用地面作业,减少多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考试大|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规定,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等,也有多种专题措施 (3)高处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项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5)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构造安装工等)人员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