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规定为法律规范市场管理,根据市场制定的各项管理要求,进入市场的经营人员,必须根据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执行,管理规定如下:1、凡进入市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持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到工商部门报到,才能在规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经营活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租凭范围以外的通道、空地经营或堆放货物,违者予以处罚
3、进入市场的经营人员,必须仔细学习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服从工商、市场办公室等部门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出售国家违禁商品
4、凡进入市场经营人员,心须爱护市场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大家共同监督
5、经营人员要积极参加“文明经营户”、“文明集贸市场"和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活动,仔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
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转让和买卖门市、摊位
7、凡经营人员不得转让、出售、出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经营范围
8、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有害物品进入市场,车辆停放必须按市场规定执行
9、积极配合做到市场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以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的人为主,防止意外发生
10、经营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税金、房租物管、水电、卫生等费,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
11、以上规定凡有违反,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市场经理岗位职责1、负责市场全面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市场经营动态,监督检查各岗位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的执行及日常事务处理
2、仔细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和管理能力
3、重点协调好与政府、工商、税务、物价、公安、防疫、城管、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关系
4、与经营者建立良好的关系,督促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
5、组织市场的文明管理和优质服务法律规范达标活动,争创文明市场
6、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法律规范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