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旁站监理方案总监理工程师:编制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讨论院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2024 年 11 月 旁站工作制度第一节 前 言1
1、《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第 5
8 条的规定:“进行旁站监理的部位主要是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要部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监理法律规范的要求,实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筑工程实施监理
2、为了加强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严格有效的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为使监理人员在实际操作时有章可循,项目监理部制定《旁站监理方案》,以法律规范旁站人员的操作过程,以及旁站过程中产生的定量记录,使旁站监理工作程序化、法律规范化、文件化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旁站监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对旁站工作实施统一安排
而监理员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旁站监理工作,是旁站监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对旁站监理的工作质量以及这一部分工程的实体质量承担直接的监督责任
4、本监理旁站方案适用于荆门市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监理部的旁站监理
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现场监理人员结合现场实际,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项目监理部
5、本监理旁站方案未包含的隐蔽工程及试验检测工作,将实行巡视、见证、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十分重要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亲自跟班旁站的方式来保证质量,加强对旁站工作的检查监督,严肃旁站纪律
第二节 本工程旁站方案编制依据(1)荆门南城区观堰湖路(白云大道—清水源路)道路排水工程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