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一)、依法执教(15 分)1、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 1 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0。5 分。2、坚持写政治笔记、读书笔记,一学年政治学习笔记一万字以上,读书笔记两万字以上,每少 1000 字扣 1 分。3、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老师形象的事,否则扣 1—3 分。(二)、爱岗敬业(15 分)1、坚持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当老师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在服从集体的前提下,与集体协商解决,不得无顾耽误学校工作。旷工 1 天扣 5 分,事假 1 天扣 1 分,迟到、早退、值班(含中午值班)和不按时侯课的,根据情节每次扣 1—-3 分。2、值日老师应仔细负责,按时到岗,否则,因工作疏忽或不到岗而造成的损失除由有本人负责外给当事者扣 5 分。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 1 分.4、不得在课堂上抽烟或酒后进课堂,不得在课堂上接打手机、传信息,否则,每发现一次扣 2 分.5、教学仔细负责,坚持仔细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备课欠 1 节扣 1分.按时上课,不无故缺课,无故缺上 1 节课扣 3 分。仔细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若发现积压 1 次扣 1 分.作业批改应准确,否则扣 1—3 分。6、按时上交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拉,否则根据情节每次扣 1-—3 分。7、积极转化差生,仔细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老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否则扣 5 分(三)、热爱学生(15 分)1、凡属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包括打骂、罚站或污辱学生人格、卑视差生,随意赶走学生等),在学校查明落实后做如下处理:(1) 被值班领导发现或其他师生反映者,扣除 5 分;(2) 情节较重或被家长反映在学校,学校查明后,扣除 10 分;(3) 情节严严或被家长几次反映,扣除 15 分且由此引发的其他责任由本人负责;(4) 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或引起社会很大反响者,扣除 20 分,且对当事人按上级有关条款处理;(四)、严谨治学(10 分)1、每位老师必须订有一门以上的业务学习资料,否则扣除 3 分。2、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同志都应参加自己相应学科的继续教育学习,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 3—5 分,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期每位老师要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