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 动 合 同 书甲 方:乙 方: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所: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址邮政编码住址电话其他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乙方其他联系人与本人关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 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 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性事件是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一) 无试用期
(二) 试用期为本合同期限首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甲方实行全员岗位/职位聘任和聘期管理制度,乙方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由甲乙双方通过岗位/职位协议(以下称“岗位协议”)或双方认可的其他相关协议、文件予以明确
岗位期限不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岗位期限自然届满
岗位期限已满但劳动合同未到期的,甲乙双方可续订和重新订立岗位协议
未能续订或重新订立岗位协议的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待岗、离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以待岗离岗通知书等作为劳动合同变更书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及工作上的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工作安排、本人工作职责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 甲方实行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乙方绩效考核结果以及能力素养和行为态度评价,将作为乙方岗位/职位聘任、薪酬调整、轮岗沟通、培育开发、职业生涯规划、监督改进、强制退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