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好县政法委、县综治办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深化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乡镇环境,根据综治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韩庄镇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讨论讨论决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1、平安建设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
因特别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需提前下班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
2、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应向"创建办”领导报告并说明去向、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3、因私事需请假的,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 2 天以内(含 2 天)应经办公室副主任审批,2 天以上(不含 2 天)的应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文件处理制度 1、办公室收受的公文,由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统一登记
对承办件,应根据文件内容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交由承办人办理或送办公室工作人员传阅
2、文件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及时将文件交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归档
年终时,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应及时清理文件并装订立卷
3、制发文件,应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执行
以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须经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4、文件签发后,承办人应仔细校对,并根据“谁拟稿、谁校对、谁印发”的原则,及时打印下发
5、凡与创建“平安三都"工作的有关电话,应将来话单位、来话时间、来话内容准确记入专用的《电话记录本》上,并在及时呈送平安建设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交由具体人员办理
三、会议制度 1、建立“平安建设”周会制
每周一上午上班后召开,由组长负责主持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平安建设”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总结、回顾上周创建平安工作的开展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任务
2、“平安建设”工作会议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创建办主任或县委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内容: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