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视频制作包装合同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办甲方之的年会视频制作及包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 项目内容1、 年会视频制作,视频时间 10—20 分钟,现成素材,包括视频剪辑、编辑、背景特效处理,配音、制作。2、 年会背景板设计及制作3、 优秀员工展示视频制作(时间 10 分钟)4、 化妆师(化妆人员在 20 人左右)5、 年会现场摄影师(注:制作视频盘及相片盘各五份)二、项目费用以上预定及服务属于不可撤销约定。此次承办会议费用合共计费用为¥19000 元整 大写 : 壹萬玖仟 元整 ( 不含税,税费 6 %) ,其中:1。视频制作特效剪辑 6000 元2.配音配乐 5000 元3.摄制组 两个摄像 一个摄影 共 5000 元(光碟成片 10 张)4。化妆师 1500 元(共 20 人)5。背景设计制作 1500 元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按本条款支付预订金之日起协议立即生效。甲方于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9500 元作为预订金.三、变更及核算原则: 1.甲方确认:除非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否则甲方不存在撤销或变更本协议理由—假如撤销或变更,乙方将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撤销或变更给乙方造成的预期损失:A。战争或政治事件;B.甲方进入破产程序;C。甲方实体进入重组变更程序;D。因地震、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E。由于政策或法律变化导致会议不可能进行。 2.乙方服务的变更 除非发生如下情形,否则乙方无权变更服务: A。乙方签约的下游服务商出现法律规定的破产、停业或者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服务中止事件,同时乙方更换的下游服务商不能满足甲方要求; B。会议地点出现重大自然灾害(包括急性传染病); C。会议地点出现重大政治事件(包括政府征用会议场所) 假如不是由于上述原因,乙方要求变更服务,将赔偿甲方由于服务变更而导致的预期损失。出现本条款所列事项时,乙方应该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并在甲方收到通知后作出变更预案供甲方选择-—乙方保证变更的服务应当不低于原来协议水准。 基于友好合作的精神,所有变更事宜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同时双方约定: A。甲方变更或取消会议应当在协议生效后会议正式举办前 5 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除乙方已经支付的成本外(在甲方的预付款项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多余部分乙方同意返还甲方),乙方放弃预定收益的索赔; B。甲方变更或取消会议的决定假如在会议前 5 日通知乙方,甲方应赔付乙方预期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