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指南(试行)》、市教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幼儿园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托幼〔2024〕2 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嘉定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嘉教〔2024〕19 号)等文件精神,日前,区教育主管部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幼儿园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 在区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仔细履行责任,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
要依法依规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把幼儿、教职工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
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预案制定、人员排查、信息上报、值班值守、物资保障、健康教育、综改推动、在线研修等工作,疫情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开园
通过各种线上方式开展家园沟通,及时了解幼儿身心情况,丰富家长居家防护知识,共享科学育儿资源
幼儿不来园情况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开展网上教学活动
同时,通过线上方式对有需要的 0—3 岁婴幼儿家庭开展科学育儿指导
二、具体举措精细管理,科学防疫 1 架构防控体系,精细园所管理
建立园级、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网络,结合园所实际,在已有相关制度基础上,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十二制”
疫情防控工作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对所有教职工开展多途径、分批次、全覆盖培训,确保各项措施细化落实
延迟开园期间,实行园所封闭式管理,落实校园日常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园外人员、车辆进入幼儿园,如特别原因必须入园的,做到提前预约联系、测温登记和记录备案
根据《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中“现场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做好园内重点场所每日消毒,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
根据区教育局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上班和值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