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第一节 印花税法 学习本节首先要掌握印花税的特点: 1、印花税属于行为税。 纳税人只要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就应缴纳印花税。 2、印花税是费用税。 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覆盖面广、税率低、纳税人自行纳税。 一、基本原理(一)概念: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征税范围广、税负轻、自行贴花纳税、多缴不退不抵。(三)作用二、纳税义务人(熟悉)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即在征税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类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 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一样,又可分为如下五类:立协议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一)立协议人:指各类协议的当事人1、不包括 协议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协议是合法协议。不仅指具有正式格式的协议,也包括具有协议性质的单据、凭证等,如以电子形式签订。3、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例题•单选题】下列与应税协议有关的印花税纳税人是( )。A.协议签订人 B.协议担保人C.协议鉴定人 D.协议证人【答案】A (二)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 (三)立账簿人:指设置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四)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六)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 都是印花税 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 )。A.借款协议的担保人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协议的单位D.签订加工承揽协议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答案】CD 三、税目、税率(熟悉) (一)税目(多选题) 掌握如下几种协议: 1、第一种协议:购销协议。注意:(1)仅针对货物,即有形动产的购销,买卖不动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税。 (2)不仅指具有正规格式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