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务与协议管理第一章 协议概述协议的概念 协议亦称契约,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注意:平等主体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合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协议的特征1
它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行的协议
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一种当事人不也许形成协议
它是以设置、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协议的重要条款 1
由法律直接规定2
由协议的类型和性质决定3
由当事人约定产生协议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救济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卖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交易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卖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规定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费用的承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卖方)承担
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协议权利:又称协议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者协议规定向债务人祈求给付的权利
其特点如下:祈求权;给付受领权;相对权; 平等性;祈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协议义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则是伴随协议关系发展而不停形成的,在任何协议中都存在,不受特定协议类型的限制补充理解:协议的分类(一)有名协议与无名协议 1.有名协议,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协议
2.无名协议,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协议
(二)单务协议与双务协议 1.假如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假如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协议有:保证协议、借用协议、赠与协议、民间借贷
3.辨别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协议中
(三)有偿协议与免费协议 1.划分原则:与否支付对价
2.免费协议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