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印发的告知》(泉洛委[]综 154 号)文献精神,经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小组(如下简称“招考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措施,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 50 个职位的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考简章:一、招考对象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一般院校毕业生和相称学历的在职正式国家干部
二、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身体健康,年满 18 周岁(1988 年 12 月 31 日此前出生);5、符合用人单位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细见《洛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表》(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地点、规定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6 月 13 日至 6 月 1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照常上班
报名地点:洛江区人事局(洛江区政府大楼二楼 218 室)
报名规定:1、报考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 张,并填写报考登记表
2、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还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校方的毕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4、报名费每人 80 元
5、每人只能报考一种职位,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 1:3 方可开考;若达不到 1:3 比例的,与否开考由招考工作小组决定
资格审查:招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在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 7 月 3日—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的内容和时间地点1、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