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安全管理目的责任书1、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全矿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为作业场所安全第一负责人
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2、协助矿长贯彻实落有关法规和安全措施,开好安全会和班前会,搞好安全日活动,准时参与矿组织的多种安全会议
每迟到一次会议罚款 10 元,缺席 50 元/次,发现一次措施贯彻不到位罚款 50 元
3、跟班作业负责当班井下安全工作,监督采掘工作与否执行矿上安排的工作,与否有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巡视井下整个工作场所或工作面,检查其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一般问题直接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凡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罚款 100 元 /次
4、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详细周到,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将其工作地点的人员所有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负责人汇报,在确认无危险及安全的状况下,派人处理,并将处理成果向矿负责人汇报
工作不认真负责,遇重大隐患不及时汇报处理,罚款 100—200 元并解除协议
强令冒险蛮干立即开除并惩罚款 200 元,导致事故严处
5、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措施规定,认真检查通风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变化状况,掌握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作业,按《操作规程》操作工作,严禁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罚款 200 元/次,并写出书面检讨,合计三次者解除协议
6、组织矿山救护的平常工作,对矿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灾害事故要积极参与指挥急救,直到安全处理完毕
违反此项,罚款 50—100 元/次
7、配合安全矿长和工程师组织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
未参与组织培训罚款 50 元/次
8、认真填写好每班的安全记录,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记录及交接班手续记录
每缺乏一项次罚款 20 元
9、积极承接其他与本矿有关安全生产事宜
缺席罚款 20 元/次
10、凡当班发生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其工资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