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第一部分 总 纲第一条 总则为深入规范中国工商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增进工商银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健全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需要的科学用人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引导广大员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特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合用范围本大纲合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关处级如下(含处级)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各二级分行、城区支行、县支行行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工作;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工作参照本大纲执行
第三条 评价原则为明确公开选拔考试中对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竞争应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的甄别规定,制定如下评价原则:一
二级分行、城区支行、县支行行级经营管理人员:各级行行级经营管理人员应致力于工商银行的改革发展大业,具有牢固的大局观念、较强的法律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有如下素质:(一)二级分行行长应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扎实的理论功底;较突出的领导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的分析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二)二级分行副行长及二级分行其他行级经营管理人员应对分管专业有深入理解,对其他专业有系统认识;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较纯熟的管理技巧;较强的市场敏锐性和开拓创新意识
(三)城区支行、县支行行长应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较突出的领导素质和协调管理能力;较强的市场鉴别力、开拓创新能力
(四)城区支行、县支行副行长及城区支行、县支行其他行级经营管理人员应纯熟掌握分管专业业务知识,对其他专业有较深认识;具有较高的领导管理素质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各级行机关经营管理人员
各级行机关经营管理人员应致力于工商银行的改革发展大业,具有牢固的大局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本专业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