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城市进展难题,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快宜居城市的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目标及原则 (一)目标
减轻财政投资压力
改变当前城市建设投入以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投融资方式相对单一、投资责任机制不够完善的状况,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扩大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明确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投融资主体地位
通过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体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育若干个资产债务结构合理、具备可持续进展能力的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集团
扩大增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
全面清理城市建设领域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其归属,制定积极合理的增资减债方案,实现提高城建投融资绩效与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城建投融资进入平衡协调的良性循环轨道
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投资预算管理机制、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运作
(二)主要原则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各投资主体作为市政府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融资集团,负责各自领域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自我平衡、自我进展原则
政府通过对投资主体注入资产、授予专营权以及由投资主体参加土地开发,使各投融资集团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自身良性进展
强化政府监管原则
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和风险控制,确保投资主体在安全范围内运营
积极稳妥推动原则
理顺新组建投资主体与现有融资平台的资产债务关系,稳步推动投融资集团的组建
二、组建投融资集团方案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