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料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废旧物料回收、利用的管理,充分发挥废旧物料回收工作在废旧利用、减少浪费、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达到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保持各生产区域干净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集团参股的公司参照执行,报集团备案。第二章 定义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废旧物料主要包括:废旧资材和废旧备件(作为固定资产报废的除外)。(一) 废旧资材是指:在生产和检修(含维修工程、技改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资材料和耗用后的边角余料。主要包括:包装材料、铜、铝等各类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各类钢丝绳和废金属及可利用材)、运输胶带、轮胎、橡塑制品、电缆、电线、电器电料、小五金、工器具、油脂油料及空油桶等。(二)废旧备件是指:机、电、仪、计算机以及现场经加工组装过的装置等废旧备件(包括生产消耗、检化验和维修工程、科研、技改等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废旧备件)。第三章管理原则第四条集中一贯管理原则,废旧物料是公司的资源,必须管好用好,废旧物资、维修和生产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是集团公司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第五条统一法律规范管理原则,按合同方式,与各专项废旧回收单位签订年度废旧物合同.各用料单位无权将本单位的废旧物资、备件交由其他任何单位回收处理.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技术部主要管理职责:(一)负责制订集团公司废旧物料回收处置利用管理制度并负责有关管理协调工作.(二)负责制订废旧物料卖断价格分成方案和价格核定原则.(三)负责制订和对外签订危险废弃物回收合同,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四) 负责审核各分公司上报的废旧物料回收费用提成清单,负责对回收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废旧物料回收资质、危险化学品等资质)的进行审查。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主要管理职责:(一) 审核的废旧物料回收费用提成清单,核实相应增加的工资额度.(二) 参加组织制订废旧物料卖断价格分成方案和价格核定原则。第七条财务部主要管理职责:(一)负责制订废旧物料回收管理财务流程.(二)负责按合同要求进行废旧物资回收结算.(三)参加组织制订废旧物料卖断价格分成方案和价格核定原则.第八条各分公司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公司废旧物料的销售竞价工作,负责制订和对外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