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涉及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治理设施)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对公司生产所产生废气的监控及管理办法,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保护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
二、引用标准及参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4)GB/T24001—202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三、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废气及颗粒物处理设备运行的管理与监控
四、环保负责人1 XXX负责监督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修、保养状况,负责巡视废气治理设施,完善记录运行维修台账,负责组织第三方公司定期监测(废气、颗粒物、噪声、异味)
2 XXX(1)负责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巡检及维修,制定并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2)负责制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所需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计划,协调安排生产与清洁保养环保设施的频次和周期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1、 废气达标排放的预防原则(1)一切产生和可能产生空气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严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执行,根据项目性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执行“三同时”原则
(2)在委托设计部门制定工艺方案时,应优先选用能耗小、处理效率高,环境适应能力强且能够法律规范化操作流程的废气处理方案
(3)设备选型的步骤:设备型号由综合办公室及生产部,筛选出可供选择的型号和生产厂家,报总经理审核后,进行采购
(4)废气的监测按相关标准执行,监测报告由办公室保存
(5)技术部每年进行一次排污监测值与排污标准的符合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依据资料
(6)环保负责人应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项马上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教育与处罚
2、设备及材料配件的采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