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博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法律规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现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要求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安全监督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性文件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 373 号)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28 号)5、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166 号)6、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7、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 号)8、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建[2024]223 号)9、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损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24]107)10、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24]59 号)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24]213 号)1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24]213 号)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24]89 号)1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24]184 号)15、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14—015—2024)16、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济建安[2024]第 9 号)(以下简称《图集》)17、关于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