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各部门: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法制化、法律规范化、特制订以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进员工(含外单位调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员均为新进员工)进入企业,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即:企业组织的公司级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
(2)厂级教育培训由基层单位申报培训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教育,同时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并将所有参训人员基本情况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
培训内容如下:1、介绍和讲解党和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介绍本单位的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情况、典型事故教训
3、介绍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介绍本单位内特别危险的区域和设备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识、安全用电、防火、防爆、防机械损害、防尘、防毒以及急救知识
5、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6 学时
(3)部门教育培训由部门或生产副经理负责,部门专职安全员协助,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
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1、针对性的介绍车间的生产特点、机械状况、危险区域及其标志和防范知识
2、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
3、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文明生产劳动纪律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4 学时
(4)班组(岗位)教育培训由班长负责,并同时做好班组培训记录
其教育培训内容如下:1、介绍本岗位生产特点和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维修方法
2、介绍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保管
3、介绍岗位发生的事故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措施以及发生事故后应如何实行紧急措施、报告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4、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 学时
(5)特别工种的教育培训1、对于从事特别工种作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