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总包人: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总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总包工程概况1。1 总包工程的名称:1。2 总包工程的地址:1.3 总包工程实际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天.1。4 总包工程估计的建筑工程总造价:1.5 年月日,总包人与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6 总包工程概况其他需要明确的情况:第二条分包工程概况2。1 分包工程的名称:2.2 分包工程的位置:2。3 分包工程的分包范围:2。4 分包工程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天。2.5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2。6 工程概况其他需要明确的情况:第三条分包人主要情况3.1 分包人企业资质标准:3.2 分包人企业资质证书号码:3。3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3。4 分包人其他需要明确的情况:第四条词语定义4。1 下列词语除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给予的定义:4。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总包人之间签订的涵盖本合同分包范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1。2 分包合同:指总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即本合同。4。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4。1。4 总包人: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4。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被总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4。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总包人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4。1.7 分包工程:指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4 1.8 总包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总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1。9 总包项目经理:指总包人在总包合同和本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4。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4。1.11 分包工程建设标准:指本合同约定的、总包合同中涉及分包工程的建设标准以及经总包人确认的,对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