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一.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纳百分制
其分值组成为商务分占 15%,技术分占 85%
商务分包括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和信誉,以及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资格和业绩等方面的评分
技术分包括投标人设计方案的使用功能、规划设计和城市空间环境、技术法律规范及标准规定应用准确性、结构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建筑节能、投资估算(工程造价)合理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运营成本和保证设计质量、保证设计进度、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等方面的评分
技术分评分的每个项目具体的评标办法可以根据《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并结合本项目实际,在评分项目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确定各评审内容的分值的详细分布
二.评分标准(一)商务分评分标准(20 分)评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分)评分标准得分(分)企业(7分)技术实力2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 1 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 1 分
以往业绩2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 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每项加 0
5 分,最多加 1 分
获奖情况2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每项得 0
5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一项加 1 分
本项最多得 2 分
信誉1投标人近五年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一项得 0
5 分,最多得 1 分
设计项目组(8 分)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 2 分,具有二项以上(含二项)工程类一级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加 1 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职称的加 1 分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4 分投标人拟在工程设计中,配备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招标项目相应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