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设置要求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法律规范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的设置,强化建筑工程使用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法律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民用建筑工程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法律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二)临空处高度在 24 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米;临空高度在 24 米及以上 (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 米。(三)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0。22 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 米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四)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 米高度内不宜留空。(五)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纳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纳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 米.(六)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纳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0。11 米。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 0。9 米。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 0。5 米时,其高度不应小于 1.05 米.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 0。9 米;扶手带外边至任何障碍物不应小于 0。50 米,否则应实行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损害。四、 住宅工程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 0.11 米;放置花盆处必须实行防坠落措施。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 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 米。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五、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 0.20 米时,必须实行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实行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纳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 米.六、住宅工程楼梯井净宽大于 0.11 米时,必须实行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七、 中小学教学楼外廊栏杆(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 1.10米,栏杆不应采纳易于攀登的花格;室内楼梯栏杆(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 0.90 米,室外楼梯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