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 ***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编制依据 0 第三章 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0 第四章 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1 第五章 危险作业的实施 1 第六章 危险作业控制措施 2 第七章 附 则 12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第三条 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二章 编制依据第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第三章 危险作业场所分类第五条 建筑施工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1、高空作业(高度在 2m 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8、用电作业;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第四章 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第六条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项目部总工、安全总监、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工长、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深化现场指挥、指导作业。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第七条 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第五章 危险作业的实施第八条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第九条 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第十条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